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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金管會開放「金融業保管比特幣」:5家銀行已表達興趣,明年元旦受理申請

2024/12/04 12

金管會正式宣布,將於 2025 年元旦起受理銀行、券商、金融業者申請「虛擬資產保管業務之主題式業務試辦」,旨在滿足日益增長的虛擬資產保管需求,並推動金融創新。
(前情提要:VSAP沒執照須退場!金管會「虛擬資產登記和洗錢防制」草案將上路,對幣圈有何影響?)
(背景補充:台灣打詐專法將「加密交易所」列入聯防!金管會預告4子法草案年底前發布)

本文目錄

  • 已有 5 家銀行表達了興趣
  • 業務範圍與申請文件
  • 收費模式與業務機會
  • 業務範圍的界定:不包含 RWA 或 NFT
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金管會)於 10 月上旬曾預告,將開放銀行及券商申請「虛擬資產保管業務之主題式業務試辦」,旨在應對虛擬資產日益增長的保管需求,並推動金融創新。而在本週五,金管會正式發布相關申請資料及問答集,並宣布從 2025 年元旦起受理業者申請業務試辦。

已有 5 家銀行表達了興趣

據金管會透露,目前已有五大民營銀行表達了承做的興趣。申請期間從 2025 年元旦起到 4 月底止,未來是否全面開辦,將視試辦結果而定;申請業者也從銀行、券商,擴大到金融業、及金融業與金融科技業合作者。

審查期間是兩個月,業者也可先申請輔導,試辦期間是六個月。金管會表示,申請金融機構沒有資格限制,主要是看安全、風險管理辦理情況。

根據金管會的規定,欲參加試辦的機構需提交七項申請文件,內容涵蓋保管模式、客戶服務及法規遵循等關鍵要素。目前已有 3 家銀行表達了承作的興趣,潛在客戶主要來自虛擬交易所。金管會預計,首案虛擬幣保管業務將於明年第一季正式上路。

業務範圍與申請文件

欲進行申請的機構需提交七項申請文件,包括:

  • 保管模式:需說明保管虛擬資產的種類、服務對象(如虛擬資產平台、專業投資人等)、保管流程及服務量等。
  • 客戶服務:包括客戶屬性、服務時間、存入與提取程序、收費框架及爭議解決機制等。
  • 法規遵循:需遵循的法律依據、KYC(了解你的客戶)及 AML/CFT(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)措施等。
  • 組織管理:明確劃分職責、專業知識訓練及監督管理制度等。
  • 安全性規劃:涵蓋場地設備、數位身分辨識標準、隱私權保護及網路安全測試等。
  • 資產隔離:客戶資產必須與金融機構自有資產分離。
  • 財務會計制度:保管資產的會計處理原則及財報揭露方式等。
  • 收費模式與業務機會

    對於有意進入虛擬幣保管市場的銀行而言,此項業務不僅能增強其服務範圍,還能提升手續費收入。在國外,金融機構通常根據保管資產的規模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,這對金融機構和虛擬交易所均具有吸引力。

    業務範圍的界定:不包含 RWA 或 NFT

    金管會明確表示,此次試辦計劃的業務範圍僅限於「虛擬資產保管」,涵蓋比特幣等虛擬通貨,但不包括資產代幣化(RWA)和非同質化代幣(NFT)等其他類型的虛擬資產。金管會強調,在虛擬資產的保管過程中,安全性及防制洗錢是首要考量,特別是在處理非法虛擬貨幣的應對措施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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